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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区域 仪器设备共享信息
(1)无锡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理事会,由市科技局、财政局、质监局、发改委、经贸委、江南大学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,负责协调跨部门资源共享、审定共享服务平台的工作方向和任务等重大事宜;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共同推进科学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,指导监督理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(2)理事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市生产力促进中心,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,执行理事会决议。
主 办 单 位 :无 锡 市 科 技 局 承 办 单 位 :无 锡 市 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 协 办 单 位 :江 苏 省 科 技 条 件 管 理 服 务 中 心